前段时间,网约车司机李先生在载客途中发生了车祸,造成车上一名乘客死亡。
当天,60多岁的白女士和丈夫以及两个儿子从北京叫了一辆顺风车回承德,途经京承高速时,因路面湿滑,司机李先生驾车失控,车辆前部、后部和右侧后部与道路护栏及护墙撞击,造成白女士当场死亡,其余三人受伤。
经交通队认定,司机李先生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确保安全的违法行为,是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应承担全部责任。
点击添加图片描述(最多60个字)
随后,李先生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判刑一年四个月。
白女士的亲属并不同意此次判决,于是将司机李先生、网约车出行公司以及运营顺风车业务的北京运达无限公司等单位一并告上法院。
他们认为,李先生驾车发生事故并负全责,但事故车辆没有给乘客上车上人员险,网约车公司和运达无限公司未尽到审查义务,因此均应对乘客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网约车出行公司并非顺风车的运营主体,不是此案适格被告。
在排除了网约车公司和运达无限公司的责任之后,法院认为,司机李先生驾驶车辆未确保安全发生交通事故并造成白女士死亡,应就其过错行为进行赔偿。
最终,法院判决李先生赔偿白女士家属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共计67万余元。
点击添加图片描述(最多60个字)
无论哪一种出行方式,没有有效的管理模式,又得不到政府严厉监察,如何能保障乘客的安全?